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4-03 浏览次数:

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放假时间为:201845日(星期四)至47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。48日(星期日)起全校正常上班,原安排在46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整到48日。

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,保持通讯畅通,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并妥善处理,确保假期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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